技能提升补贴
1.补贴对象:
取得初级(五级)、中级(四级)、高级(三级)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。
2.申请条件:
依法参加失业保险,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(含)以上的,取得初级(五级)、中级(四级)、高级(三级)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(含申领时已失业的人员)。
3.补贴标准:
取得初级(五级)证书的,补贴标准为1000元;
取得中级(四级)证书的,补贴标准为1500元;
取得高级(三级)证书的,补贴标准为2000元。
4.申请时间:
符合条件的职工应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技能提升补贴。
5.申请材料:
(1)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;
(3)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(凡在国家、省、当地人力社保部门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系统可查验的证书,可不再提供原件);
(4)异地失业保险缴费证明(杭州市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2个月或发证时不为杭州市企业职工的需提供);
(5)代理人居民身份证、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(代理人代为申领时需提供)。
6.办理流程:
(1)申请:申请人可向全区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、人力社保基层服务平台提出申请或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、浙里办APP、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创服务大厅网上申报。
(2)受理、审核:区就业管理服务处收到派件后,完成受理、审核工作。
(3)公示:审核通过后,系统自动公示补贴申领情况,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。
(4)办结送达:系统自动发送短信告知审核结果。
温馨提示:
这里的证书指可以通过“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”、“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平台”、“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”三个网站甄别的初级(五级)、中级(四级)、高级(三级)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,不包含专业技术职称、技师、高级技师等证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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